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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挽救生命之源”尿毒症慈善救助项目介绍
发布时间:2021-09-20 访问量:302

“挽救生命之源”尿毒症慈善救助项目介绍


一、救助对象、条件

1、本县户籍,患尿毒症;

2、参加医疗保险;

3、低保户及困难户的家庭成员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1、由本人向所在的村(居)慈善工作站提出申请,提供必须的申请材料,填写《宝应县尿毒症患者慈善救助审批表》。

2、透析患者的《审批表》需经村(居)入户调查,镇(区)慈善分会核实,张榜公示一周,对无异议的上报县慈善总会,县慈善总会在接到申请材料后,进行审核审批。

3、非透析患者的《审批表》需经村(居)入户调查、镇(区)慈善分会核实,张榜公示一周,对无异议的进行审核审批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1、本人户籍证明(户口本复印件);

2、身份证(复印件);

3、低保证复印件或困难证明(村(居)、镇(区)慈善分会盖章);

4、医院诊断证明(复印件);

5、尿毒症患者血透报告单及血透地点证明。

四、救助标准

1、透析(血透、腹透)患者县总会救助

1)低保户,5000/人;

2)困难户,4000/人。

2、非透析(吃药、抗排)患者镇(区)分会救助

1)低保户,3000/人;

2)困难户,2000/人。

五、救助时间:每年10-11


其他方式救助:

1.县慈善总会每年支付财政局150万元,用于医保局城乡医疗救助,县医保局根据报销政策对尿毒症患者进行费用报销。

2.县慈善总会每年支付财政局40万元,用于民政局器官移植项目,低保户尿毒症患者器官移植后可向民政局申请4万元救助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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