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解决好我县特困人员患病住院期间照料护理费用,提高特殊群体生活质量。现将县民政局、县慈善总会共同制定的《宝应县特困人员住院照料护理补贴实施方案》(试行),全县每年筹集资金不低于30万元,由县慈善总会、各镇(区)慈善分会分级负担,其中县慈善总会每年安排15万元,各镇(区)慈善分会按1:1比例配套。各镇(区)社会事业局设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专项资金,按规定管理使用,结余资金结转下年,不足部分由镇(区)慈善分会筹集。